實
施
成
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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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美國教育總署(U.S.
Department of Education,
1995)的報告:
1、身心障礙學生完成高中
學業的比率為64﹪;大
學畢業者佔44﹪。
2、身心障礙者受顧率大為
提高,且高中畢業者比
未完成高中學業之障礙
者受僱機會要高。
3、身心障礙兒童安置於教
養機構的比率大為降低
,目前僅約1﹪寄居於
教養機構。
4、身心障礙學生融入普通
正常教育體系的名額增
高,有34.8﹪的身心障
礙學生於一天中有80﹪
於普通教育環境中接受
教育,有43.8﹪的障礙
學生在普通學校資源班
接受教育。這些現象顯
示出身心障礙者隨著立
法革新與社會福利的落
實,已更能在社會中獨
立工作與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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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內政部,民83的研究
發現:
1、我國身心障礙者有工作
者只佔38.39﹪。
2、家庭入不敷出者為44.6
9﹪。
3、六歲以上不識字者佔28
.6﹪
4、十八歲以上未結婚者佔
42.51﹪。
5、有高達83.44﹪的身心
障礙者在生活自理上
需要他人協助。
6、有41.76﹪的身心障礙
者在最近三個月只有
偶而外出活動的情形;
7、在最近三個月內有看過
病者佔70.06﹪;
8、有47.44﹪的身心障礙
者在最近三個月內住過
院。可見我國身心障礙
者無論在就醫、就學、
就養或就業各方面都有
高的服務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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